失信人员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因违约、逃废债等行为,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失信人员将受到一系列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从事特定职业等。
那么,失信人员多久会被恢复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自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或者解除对其采取限制措施之日起1年后,可以依申请删除。
也就是说,失信人员只要在1年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解除对其采取限制措施,就可以申请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但是,在申请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申请人应当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人应当承诺在申请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后,将不再发生新的失信行为。
- 法院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如果申请人未在1年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解除对其采取限制措施,则需要等到法院对其采取的限制措施解除后,再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删除,并不意味着失信行为得到了豁免。失信被执行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参加信用修复培训,提高信用意识。
失信行为不仅会给失信人自身带来不利影响,也会影响其家庭、企业的发展。因此,失信人应当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失信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个人或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