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其成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中,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中国人民银行的前身是各解放区根据地银行。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此后,各解放区根据地银行纷纷成立,并发行各自的货币。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各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1948年,全国各解放区除中原、东北等解放区还需独立运行的金融体系外,华北、西北、华东三大解放区金融统一工作基本完成。根据中共中央部署,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金字第四号]布告,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并于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
中国人民银行的成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的正式建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金融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0多年来,经历了从单一的货币发行机构到兼营储蓄、信贷、汇兑等业务的中央银行的转变,从单一经济体制下的国家金融机构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金融机构的转变,从封闭经济体制下的国家金融机构到开放经济体制下的国家金融机构的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