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长期在银行工作,对信用卡业务也比较熟悉,下面我从2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1、交通银行未经题主同意擅自降额度,不算侵害客户权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第三条第三款已经写清楚了,交行有权根据持卡人的情况随时调整其信用额度。
客户在办卡时,需要签字同意信用卡章程当中的内容,否则是无法申请信用卡的。既然题主已经同意了章程中的条款,那么交行调整额度就是按照契约办事,不能算侵害客户权益。
2、交通银行是不会无缘无故地降低题主的信用额度,去得罪题主的。
我国信用卡业务竞争非常激烈,持卡人相当于发卡银行的“衣食父母”。各家银行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都在想着法子让持卡人满意,降额这种得罪客户的事情,银行是不会轻易干的。
题主说自己一直按时还款,主动分期,用卡正常。那么,我不禁要问,除了交通银行信用卡以外,题主其他的信用卡或贷款是否正常呢?题主的负债是否过高呢?而这些情况,交通银行在进行贷后管理、查询人行征信时,都会看得一清二楚的。我想,很可能是因为存在上述情况,才导致题主被降额的。
被降额这种事,谁都不愿意碰到。但是,一旦碰到了,那肯定也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