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还不太了解灵活就业公积金可不可以用于房贷?怎么规定的,为此口子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灵活就业公积金顾名思义就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费即可,而有些朋友也提出了一个疑问,就是灵活就业公积金可不可以用于房贷?那么我们就通过下文来了解情况吧。
灵活就业公积金可以用于房贷,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也可凭相关材料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以长沙为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九)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十)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一)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灵活就业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一般有上限和下限要求,以长沙为例,上限是1200元每月,下限是194元,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时、足额缴存,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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